永住申請お役立ちコラム

从经营管理签证申请取得永住权——要件等详细解说
- 2026年05月15日


以”家族滞在”在留资格在日本滞在的外国人,单独提出永住许可申请基本不会获得许可。“家族滞在”是持有”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或”高度专门职”等所谓就劳签证的外国人的家属在日滞在所用的签证,因此,在持有这些就劳资格的外国人本人提出永住许可申请时一并申请,方有可能取得永住许可,推荐采取同时申请的方式。
本人外国人提出永住许可申请并取得”永住者”身份后,以”家族滞在”在日滞在的外国人家属必须变更签证。如前所述,“家族滞在”是附属于就劳类签证的签证,无法附属于”永住者”。如有相应的学历或职业经历,可变更为就劳类签证;若不具备条件,或者就子女而言,则必须变更为”永住者配偶者等”在留资格。
在留资格的变更既费时又费力,且就劳类签证或”永住者配偶者等”签证还需定期更新;而若能取得”永住者”,此后便无需变更或更新。本人提出永住许可申请时,持”家族滞在”签证的家属本就需要进行某种手续,因此建议同时提出永住申请。
提出永住许可申请后,在申请人取得”永住者”身份的时点,持”家族滞在”签证的外国人即归入”永住者配偶者等”的身份。也就是说,提出永住许可申请的外国人将被视同为”永住者配偶者等”,因此在日的居住要件也将适用”永住者配偶者等”的标准。
原本永住申请需要10年以上的居住经历或5年以上的就劳经验,能够如上述般得到放宽,可以说是一大优势。
所需资料与本人外国人相同,但持”家族滞在”签证的外国人,还需提交证明其身份关系的资料。具体而言,需提交以下任一项资料。
永住许可的要件之一便是”素行善良”。要求遵守法律,在日常生活中也作为居民过着不会受到社会非难的生活。若全家同时提出永住许可申请,则全员均须遵守法律。
例如,持”家族滞在签证”者不可就劳,欲工作时必须取得”资格外活动许可”,倘若未取得该许可便从事兼职等。
其他诸如严重的交通违反等情形也属此类。家中只要有一人有违反行为,在同时申请的情形下,不仅是违反者本人,连本人外国人的永住审查也会被不许可。因此,单独申请时自不必说,全家同时申请时尤其需要确保素行善良——也就是说,切勿有违反法律的行为,敬请慎重。
综上所述,若以就劳类签证在日本在留的外国人正在考虑提出永住许可申请,且家中有持”家族滞在”签证的家属,那么”永住者”签证对家属而言也有诸多优势,从手续办理和省时省力的角度来看,同样建议同时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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