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住申請お役立ちコラム

关于永住申请的流程
- 2026年05月19日


目次
永住权是外国人在不受在留期间限制的前提下,在日本永住的权利。永住权是向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提出申请,并经法务大臣许可后授予的在留资格。
取得永住权须在日居住一定期间以上,长年在日生活的外国人中,许多人最终都以取得永住权为目标。
对于在日居住的外国人而言,可在日从事的活动由其在留资格所规定,永住权以外的在留资格,每隔数月至数年须办理在留期间的更新。
万一在留期间的更新被不许可、又无法变更为其他在留资格,便会失去在日滞在的依据,不得不离开日本。取得永住权后,在留期间的更新申请将变得不再必要,活动限制亦得以解除,因此可在法律范围内自由且无期限地在日本生活。
下面就取得永住权的3项优势加以说明。
取得永住权后,在留期间将变为无期。永住权以外的在留资格每隔数月至数年须办理在留期间的更新,每次更新申请都须前往入管管理局办理手续。
更新申请每次都要接受审查,若未从事与目前所持在留资格相符的活动,亦有可能被不许可——更新的许可并非有所保障。
取得永住权后,便可从每次更新申请都要前往入管、以及更新申请可能被不许可的风险中解脱出来。
对于在日居住的外国人而言,可在日从事的活动由其在留资格所规定,且必须从事相应的活动(日本人配偶者等依身分授予的在留资格除外)。
取得永住权后,活动限制将得以解除。例如,在日工作的外国人公司职员,许多人持有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这一在留资格,而该在留资格下无法从事作为经营者的活动,亦无法从事所谓的单纯劳动职种(建筑业现场作业员、餐饮店大堂员工、便利店收银、工厂流水线工等)。取得永住权后,活动限制得以解除,可自由开业,或从事自己喜欢的职种。
此外,持日本人配偶者在留资格者,与日本人离婚后将失去在留依据,须考虑变更至其他在留资格,若不符合条件便无法继续在日居住。取得永住权后,便不再存在离婚后无法在日居住的风险。
取得永住权须在日长期居住,并满足各种各样的要件,绝非人人都能取得的资格。因此,取得永住权后社会信用度将随之提升,具体而言,办理住房贷款更为便利,经营者亦更易获得融资。
从上述内容来看,取得永住权似乎不存在劣势,但持有高度专门职在留资格者,视情况可能产生劣势。
现行制度下,以就劳为目的的在留资格在留的外国人,其父母的接纳并不被许可。但是,(1)抚养高度外国人才或其配偶未满7岁的子女(含养子)时;(2)对高度外国人才妊娠中的配偶或妊娠中的高度外国人才本人提供照护等时,
在满足一定要件的前提下,可以认可高度外国人才或其配偶的父母(含养父母)的入国·在留。
因此,目前正与父母同住的高度外国人,一旦取得永住权,便将无法继续携同父母。
取得永住权须向入国管理局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永住权审查中规定了各种各样的要件,须全部满足。
确认永住权取得的条件
永住申请与其他在留资格申请不同,所需收集的资料极为繁多。首先请毫无遗漏地收集永住申请所需的资料。
接下来制作申请书及理由书。此外,存在审查中可能不利的事项、且有不得已的情形者,需就该等情形制作理由书,并作合理而妥善的说明。
携带①与②中收集及制作的资料,前往住所所在地管辖的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办理永住申请。资料若无不备,申请便会被受理。资料若存在不备,可能导致申请不被受理,因此请切实做好准备后再行申请。
审查期间内,入管经常会要求提交追加资料或状况说明书,入管有要求时请迅速应对。
自申请之日起约4~8个月后将作出结果通知。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前往入管领取永住的在留卡,整个流程便告完成。
许多在日居住多年的外国人都以取得永住权为目标。另一方面,永住权的整体许可率为50%(2020年),提出申请的外国人中每两人便有一人被不许可。永住申请是决定是否授予日本永住权的极为重要的审查,因此规定了各种各样的要件,审查和手续均非常复杂。
切实确认永住权取得的条件、做好充分的准备后再行申请,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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