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管理签证

外资系新设法人为何难以开设银行账户——审查倾向与顺利通过的准备


公司总算顺利成立了——可偏偏最要紧的法人账户(公司名义的银行账户)却迟迟开不下来。这是外国法人赴日展业中非常常见的一道坎。在海外,把银行开户一并纳入公司设立手续的国家并不少见;但在日本,这两件事完全是两码事,公司能设立,并不意味着法人账户就理所当然能开成。尤其是外资系的新设法人或外国籍代表人,审查门槛往往高到让人想去搜索「外国人 法人账户 开设 难」。没有账户,从海外汇来的资本金就无法作为公司的钱来动用,向客户的付款与收款都无法开始,开业本身也就停滞不前。本文先诚实地说明,为何外国法人·外国人在日本的银行开户容易变难,再站在专精国际业务的行政书士的角度,梳理银行到底在看什么、如何准备才能提高通过的可能。需要说明的是,开户与否最终由各金融机构判断,本文与本所都不对开户作出保证。

※内容为截至2026年7月的信息。最新情况请以官方信息·各金融机构为准,并咨询专业人士。

读完本文你会了解

  • 在日本,为何「公司能设立=法人账户能开成」并不成立
  • 外资·新设·外国籍代表·非居民·虚拟办公室为何在审查中容易不利的背景(金融厅方针下的AML/CFT强化)
  • 银行在审查中主要看的要点(业务实体·商流·资本金·事业所·代表人的在留资格等)
  • 各类银行的倾向(大型银行/地方银行·信用金库/网络银行·邮政银行/母国银行的日本分行)与审查周期的大致标准
  • 缴纳出资款与法人账户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个人账户→缴纳→法人账户的正确顺序
  • 把资本金从母国带出、汇入日本时的注意点(外汇管制·汇款与现金携带·资金来源证明)
  • 开设法人账户所需的主要材料,以及到店·面谈等申请的推进方式
  • 提高通过可能的6项准备,以及本所的支援·免费咨询的推进方式

1. 「公司能设立=账户能开成」并不成立——背后的AML/CFT

先来破除一个最大的误解。在日本,能设立公司(法人),与能为该公司开设银行账户(法人账户),是两回事。即使登记完成、公司在法律上已成立,金融机构也未必会受理开户。新设法人尚无经营实绩,在银行看来「这家公司实际在做什么业务」难以确认,审查门槛因而容易抬高。

而且近年来,即便是由日本人担任代表人的新设法人,开设法人账户也已不像从前那么容易;对于外国籍代表人或外国法人的日本子公司,这一倾向往往更为明显。这并不是说某些银行讨厌外国人。其背景,是在金融厅方针之下、各金融机构正在推进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AML/CFT)与合规强化。大致自2020年前后起,为防止账户被用于犯罪,金融机构在开户时的核查进一步趋严。新设·外国籍·非居民·实体难以辨识的事业所等要素,对银行而言核查费时费力,结果就容易导致更为审慎的审查。这并非专门针对外国法人的不当待遇,不妨理解为整个社会推进防范不法的一环。

赴日展业需注意的要点①——「只要能设立公司,账户也能开成」行不通

在海外,有些国家把开户纳入公司设立;但在日本,二者是两码事。若以「登记一完成,账户自然就有」为前提来排时间表,往往到开业前夕账户还没到位,导致资本金动不了、交易开不了。请把公司设立与法人账户开设视为「两道不同的关卡」,为开户也预留相应的准备期。

2. 银行在看什么——核心是「有没有业务实体」

开户的审查标准由各金融机构自行掌握,其详细内容并不公开。因此谁也无法给出确切的合格线,但从大量实务积累中,仍可梳理出银行普遍在意的倾向。归根结底,银行最看重的只有一点:「这家公司是不是真的在做业务(有没有业务实体)」。下面用表格列出审查中容易被看的主要要点。

容易被看的要点 银行想确认的内容(倾向)
公司设立的经过·业务内容 出于什么目的设立、开展什么业务(行业·业态)
商流(货物·服务与资金的流动) 从谁进货、卖给谁、钱怎么动。客户是否真实存在
资本金金额·预期年营业额 事业的规模感。能否说明资本金的出处(资金来源)
事业所(住址与实体) 是否真实存在独立的事业所。是否为虚拟办公室等
代表人的在留资格·在留期间 是否在日本有住址、并持有经营·管理等可就劳的在留资格
董事构成·有无员工 谁在经营、谁在工作。在日本是否有联络·对应的体制
有无外汇交易 海外汇款·外汇交易有多少(核查项目容易增加)

除此之外,据说能否用日语沟通、窗口有没有可信赖的日本人员工或专业人士,也可能影响审查的印象。共通之处在于:银行想确认的,与其说是「材料的形式」,不如说是「业务确实存在、且资金流动没有不自然之处」。

赴日展业需注意的要点②——代表人若仍在海外居住,几乎开不成

若代表人仍是日本的非居民(在海外居住),实际情况是许多银行根本不受理开户。即便国籍是日本,只要是非居民也可能有困难。多数银行在受理外国人代表的开户时,实质上要求代表人在日本拥有住址、并持有经营·管理等可就劳的在留资格。开户的前提,往往是「代表人来日·住民登录·取得在留资格」。

3. 各类银行的倾向——该向谁咨询

向哪一家金融机构咨询,通过的感觉也会不同。以下只是笼统的印象;即便同一家银行,也会因分行·时期·经办人以及公司状况而对应大不相同,并不是「这家银行就一定能开/不能开」。

金融机构种类 一般倾向(仅为印象)
大型银行(都市银行) 审查最严的倾向。除相当规模的外国法人日本子公司等外,对新设的外资系法人门槛往往较高
地方银行·信用金库 若在当地有业务实体或关系,相对而言有时较好商量
网络银行·邮政银行 有声音说相对好开,但在用途·功能(海外汇款、可办币种等)上可能有限制
母国银行的日本分行 很大程度取决于既有的交易实绩与关系,因行而异

审查所需时间也因银行而异,从申请到出结果多为2〜3周左右;若被要求补充材料,还可能再加上约2周。新设法人的账户并非「一申请就能马上开成」,请把它当作左右开业日程的关键路径(限速工序)之一,尽早开始行动较为稳妥。

4.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缴纳出资款与法人账户的正确顺序

在外国法人的账户相关事项中,最容易打乱时间表的,是围绕资本金「缴纳」与「法人账户」的、可谓「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关系。下面按顺序梳理。

首先,公司名义的法人账户,必须在设立登记完成、公司成立之后才能开设。可是在设立手续中,需要在登记之前先缴纳资本金,并证明该缴纳已完成。由于公司账户尚不存在,这笔缴纳,要打入出资设立公司的个人(股份公司为发起人,合同公司为出资的社员;多数情况下即代表人本人)的日本银行账户。

这里又出现下一道墙。对刚来日本的外国人而言,开设这个「发起人个人的日本账户」本身就不简单。一般来说,开设个人账户往往以在留期间在6个月以上·已完成住民登录·持有在留卡等为前提;在停留时间尚短的阶段,有时只能开设在汇款等方面受限的非居民账户。关于刚来日阶段的个人账户,也有声音说邮政银行或部分网络银行相对好商量;但近年各家银行都在收紧核查,具体对应会因住民登录后的经过时间与在留资格而异。

因此,外国法人·外国人的设立,实际上容易走成如下顺序。

顺序 内容
① 来日·住民登录 代表人(发起人)来日,确定住址并办理住民登录
② 开设个人账户 备齐在留卡·住民票等,开设本人名义的日本银行账户
③ 缴纳资本金 向该个人账户缴纳资本金,并证明缴纳
④ 设立登记(公司成立) 备齐缴纳证明等,向法务局申请设立登记(登记由合作司法书士对应)
⑤ 开设法人账户 公司成立后,申请开设公司名义的法人账户
⑥ 把资本金转入公司 法人账户开成后,把资本金作为公司的钱转入,用于事业

也就是说,账户问题不只是「能不能开成法人账户」,而是从更前一步的「能不能开成个人账户、把缴纳办完」就开始了。若以经营·管理在留资格为前提、从海外汇入3,000万日元资本金,还会牵涉汇款路径与外国为替及外国贸易法(外汇法)上的手续(多为事后报告),因此连同代表人来日·住民登录的时机在内,都需要更为提前的安排。

另外,以上顺序,是以本人来日、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完成缴纳的情形(本人先行型)为前提的。若本人仍在境外推进,也可采用以在日本拥有住址与在留资格的协助者(设立时董事等)的账户作为缴纳收款方的形式(协助者型)。

此时请注意,以下两条是彼此独立的轴。轴①=谁是出资人·股东——是本人个人,还是本人支配的母国法人的ODI(对外直接投资)。轴②=用谁的账户接收缴纳(本人是否来日)——是本人名义的账户,还是协助者的账户。这两条相互独立,例如可组合成〔股东=母国法人(ODI)+缴纳=协助者的账户〕。先把出资的主体(轴①)与缴纳的承担者(轴②)分开定好,汇款路径与开户安排就不会乱。至于在留资格如何取得(本人先行还是协助者型),将在「经营管理签证」一文中解说。

赴日展业需注意的要点③——缴纳与法人账户的「鸡与蛋」会拖慢日程

「公司账户只能在设立后开」「设立前的缴纳需要个人账户」「可刚来日的外国人连个人账户也不好开」——这三点一叠加,就会在资本金动不了的情况下白白流逝时间。这是外国法人设立中最常见的延误因素之一。把来日·住民登录·个人账户·缴纳·法人账户这一顺序,从一开始就倒推设计好,是防止延误的最大关键。

5. 把资本金「汇入」日本——母国的外汇管制与汇款·携带的注意点

除了上一节所述缴纳·法人账户的顺序之外,外国法人展业中还有一处常被忽略的难点:把资本金本身「汇入」日本这件事。经营·管理在留资格所要求的资本金高达3,000万日元,要把这笔资金从母国合法地带出、并汇入日本的账户,途中会有意想不到的墙。把问题分成「从母国带出的一侧」与「汇入日本的一侧」两部分来看,会更好梳理。

从母国「带出」的一侧——管制因国而异,差别很大

资金能怎样带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母国的外汇管制。以咨询较多的中国为例,个人可用的每年5万美元换汇额度,是用于留学·旅行·医疗等经常项目的,不能用于对海外的投资(对公司的出资)。中国目前并未开放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的换汇通道,因此个人要直接汇出3,000万日元规模的资本金,在制度上极为困难。现实中的合法路径,主要有两条:(1) 动用已在海外的资金(海外账户存款或在海外取得的所得等);(2) 通过本人支配的本国法人进行ODI(对外直接投资的备案);其中(2)需要数月的手续期间。此外,既无本国法人、也无海外资金的个人,能合法带出大额资金的手段相当有限。

中国以外的国家,外汇管制的有无与汇款上限也各不相同。共通的一点是:无论从哪个国家汇出,大额资金的转移,都会在母国与日本双方被要求进行反洗钱核查与资金来源证明。资金如何带出,属于母国一侧法令的事项,请尽早也向母国的专业人士确认。

「汇入」日本的一侧——汇款与现金携带的注意点不同

把资本金汇入日本的方式,大致有海外汇款与现金携带两种,但注意点各不相同。

观点 海外汇款 现金携带
前提 需先有作为收款方的日本账户(与上一节个人账户问题直接相关) 入境时由本人随身携带现金
主要注意点 会因汇率与手续费而缩水。若正好汇3,000万日元,可能到账时为2,999万多而不被认定为「全额缴纳」,故应留有余量、多汇一些 一次携带3,000万日元现金并不现实,遗失·失窃的风险也很大
申报·证明 保留汇款记录,以便能说明资金来源 携带超过100万日元等值的现金入境日本时需向海关申报,妥善保管申报书(存根)

无论哪种方式,共通之处都是会被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这笔资金确实是本人的、以及是如何准备的)。入管与银行都会警惕临时性的「过账资金」或来源不明的资金。若无法说明来源,即便其他材料齐备,也可能在在留资格与开户两方面都陷于不利。

赴日展业需注意的要点④——不该用的凑钱方式,会连签证带账户一起失去

切勿因急于凑钱,而用违法·违规的方式来准备资本金。地下钱庄(即所谓地下汇款商)、把汇款拆成小额以规避管制、借用他人的换汇额度、伪装虚假交易等行为,都可能在母国一侧被追究罚则(以中国为例,可能被列入关注名单·暂停年度购汇额度·移送反洗钱调查·处以罚款,情节恶劣者甚至刑事责任等)。而在日本一侧,经由这类途径汇入的资金,也会被视为来源不明或「过账资金」,直接导致在留资格不许可·开户被搁置。以合法的、可证明来源的方式准备资金,最终才是最短的路。

6. 开设法人账户所需的主要材料,以及到店·面谈

审查的内容因银行而异,但申请时要备齐的材料及其推进方式,大体有共通的套路。新设·外资系法人尤其容易被要求较多能展示「业务实体」的资料,因此提前准备较为安心。下面用表格列出代表性材料(最终要求哪些,由各金融机构判断)。

区分 主要材料(示例)
公司基本信息 履历事项全部证明书(登记事项证明书)、章程、公司的印鉴证明书
代表人·关系人 代表人的身份核实材料(在留卡·护照等)、必要时董事信息、关于实质受益人(最终支配公司的个人)的申报
展示业务实体的资料 事业所的租赁合同、公司简介·官网·宣传册、与客户的合同·报价单·发票、视行业的许可认可证
说明业务内容的资料 事业计划书(能说明商流·资金来源·预期年营业额等)、子公司情形下显示与海外总公司关系的资料

除此之外,有些银行还会要求纳税相关材料,或就海外汇款(外汇交易)的预期进行确认。如前所述,银行想确认的,与其说是「材料的形式」,不如说是「业务确实存在、且资金流动没有不自然之处」。把材料理解为「为了清晰印证这一实体而准备」,就更容易判断多寡是否得当。

是否需要到店·面谈

多数银行在开设法人账户时,会要求代表人本人到店。除在窗口核对材料外,有时还会当场就业务内容·设立经过·资金流动进行简短的面谈(问询)。若对日语沟通没有把握,事先安排会日语的员工或专业人士能够陪同的体制,会让沟通更顺畅,也可能对印象有正面影响。也有像网络银行那样以线上为主即可办完手续的情形,但即便如此,仍会通过材料进行身份核实·实体核实。

7. 提高通过可能的6项准备

开户与否最终由银行判断,但准备得当,是能提高通过可能的。下面把实务中较为见效的准备,归纳成6点清单。

① 确保有实体的、独立的事业所。 虚拟办公室、租用会议室、共享办公室的事业所实体难以确认,在审查中容易不利。这也与经营·管理在留资格所要求的「独立事业所」要件相联动,选址是对登记·签证·账户全都起作用的「最初分岔点」。

② 备妥能说明事业计划·商流·资金来源的资料。 把「从谁进货、卖给谁、钱怎么流动」「资本金从何而来」整理成经办人能在短时间内看懂的资料。若有与客户的合同·报价、以及能显示与海外总公司关系的资料,会有助于说明实体。

③ 无遗漏地准备必要材料。 按各银行的要求,备齐登记事项证明书、章程、各类申报、印鉴证明书、身份核实材料等。材料缺失或不一致,单凭这一点就可能导致审查拖长或被搁置。

④ 在代表人于日本拥有住址与适当在留资格的状态下申请。 如前所述,仍是非居民几乎通不过。请在办完来日·住民登录、取得经营·管理等可就劳的在留资格之后再申请。

⑤ 建好能用日语对应的体制。 用日语沟通,或有可信赖的日本人员工·专业人士陪同,能让与银行的沟通更顺畅,也可能对印象有正面影响。

⑥ 不要只押注一家大型银行。 不要只赌审查最严的大型银行,把契合事业规模·地区的地方银行·信用金库以及网络银行等也纳入候选,考虑同时向多家金融机构咨询。

这些无一例外,都归结于「把业务实体,向银行清晰地展示」这一点。反之,若在实体说明含糊的情况下申请,任何银行的审查都容易趋于审慎。

万一还是被搁置。 即便在多家银行都被搁置开户,仍有可打的牌。设立之初,实绩与实体难以辨识会造成不利,因此把事业所·与客户的合同·事业的前景等进一步明确,隔一段时间再重新申请,评价有时会有所不同。若母国银行在日本设有分行,也可选择借助既有关系去咨询。另外,第三方支付服务或海外汇款服务,作为接收客户入账的渠道有时会有帮助,但公司设立时资本金的缴纳,需要发起人(出资人)个人名义的银行账户,这些服务无法替代(设立后要处理公司的钱,另需公司名义的法人账户)。

赴日展业需注意的要点⑤——「便宜的地址」,在账户和签证上都会付出高昂代价

为压低固定费用而选择虚拟办公室,不仅会在开户时因被视为「事业所无实体」而不利,也会在经营·管理在留资格上不被认可为「独立事业所」,结果因合同重办与签证·账户延误,反而更费时费钱。地址的选择,是登记·签证·账户环环相扣的「入口」。从一开始就选一个两边都通用的独立事业所,最终才是捷径。

8. 开户要与「设立·在留资格·事业所」一体设计

如前所述,法人账户的开设不应孤立地考虑。事业所(住址)如何选、代表人的在留资格、把资本金从海外汇款·缴纳的安排、如何整备业务实体——这些都与开户的通过与否直接相关。越是把公司设立·在留资格·事业所一体地设计,账户就越容易通过。

在日本,负责各项手续的专业人士是分开的。公司设立的登记由司法书士、税务由税理士、劳务由社会保险劳务士、在留资格(签证)·许认可由行政书士承担。法人账户的开设本身,是由银行审查并判断可否的事项,无论哪一位专业人士,都无法保证「一定能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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この記事の監修者

行政書士法人タッチ 代表行政書士

湯田 一輝

専門分野
外国人ビザ(在留資格)・帰化
主な取扱業務

・外国人在留資格申請、帰化
・対日投資に関する支援業務
 (経営管理ビザ,対日投資コンサルティング等)
・外国人材の雇用、技能実習監理、特定技能登録支援業務

開業以来、国際業務を専門とし、
年間1,000件以上の在留資格・帰化実務に対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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