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管理签证

外国法人在日本缴纳的税金全解——法人税·消费税·地方税通俗讲解

公司在日本设立好了,却「不知道要缴什么税、什么时候缴、向谁缴」——这是外国法人和打算在日本经营公司的人,在设立前后必定会提出的咨询。日本的法人课税,由向国家缴纳的法人税等,与向都道府县·市町村缴纳的地方税组合而成;而且从设立之后立刻就开始了一连串「有期限」的申报。若不了解全貌就开业,很容易错过申报期限,或因预料之外的纳税而陷入资金周转困难。本文将外国法人在日本缴纳的税金全貌,分为法人税·消费税·地方税三部分,从设立后的各项申报到每期的报税,为您通俗梳理(个别税额计算等具体税务事项,由本所合作的税理士负责)。

读完本文你会了解

  • 公司会出现多个编号(法人编号·代表人的个人编号·在留卡号码)的原因,以及三者的区别
  • 设立后必须立即办理的「有期限」申报(法人设立申报书=2个月以内 等),以及错过期限的不利后果
  • 每期需缴纳的主要税金(法人税·消费税·地方税),以及决算日起2个月以内的申报·缴纳期限
  • 消费税的基础,以及外国子公司为何从设立首年度起就容易成为应税事业者
  • 与海外相关的税务(转让定价·股息源泉扣缴·全球最低税)的入门,以及与税理士协作·免费咨询的推进方式

先理清——为什么公司会冒出好几个「编号」

在日本设立公司、代表人来日之后,会陆续出现好几个「编号」。它们看起来相似、极易混淆,实则用途完全不同。一开始就把这里理清,之后的税务手续会顺畅许多。

  • 法人编号(13位):分配给公司(法人)的唯一编号。完成设立登记后由国税厅指定,原则上对外公开(可在网络上检索)。用于各类税务申报与行政手续。
  • 个人编号(My Number,12位):分配给个人的编号。代表人在日本完成住民登录(确定住址并在留)后才会取得,用于工资的源泉扣缴等与个人相关的手续。
  • 在留卡号码:外国人在日本中长期滞留时,所发放的「在留卡」上记载的号码,与在留资格(签证)相关,并非税务用的编号。

不要把「公司的编号」与「个人的编号」张冠李戴——这是避免在日本税务手续中第一次栽跟头的关键。

赴日展业需注意的要点①——编号的区别

法人编号属于公司,个人编号属于个人,在留卡号码属于在留资格,用途彼此完全分开。由于在海外也有「公司与个人共用一套纳税人识别号」的国家,因此很容易混淆。尤其请注意,个人编号要等代表人办完住民登录(住址申报)之后才会取得。

设立后立即要办的「有期限」申报

公司设立完成后,首先要从向税务署(以及都道府县·市町村)申报开始。多数申报都附有「自设立起○个月以内」的期限,一旦错过就会产生不利后果。以下列出代表性的申报事项。

申报名称 主要提交对象 期限的大致标准 要点
法人设立申报书 税务署+都道府县·市町村 自设立登记之日起 2个月以内 须附上章程等的副本。国税与地方两边都要提交
蓝色申报的核准申请书 税务署 若要自设立第1期起适用,须在「设立之日起满3个月之日」与「第1期末日」中较早的那一天的前一日之前提出 【提交与否可自行选择】 不提交也能完成设立(届时为白色申报)。但由于它是享受亏损结转扣除等节税优惠的前提,实务上几乎必定提交
工资支付事务所等的开设申报书 税务署 自开设之日起 1个月以内 向董事·员工支付工资=与源泉扣缴义务相关
关于属于消费税新设法人的申报 税务署 资本金在1,000万日元以上时 只要在法人设立申报书中载明,即无需另行提交

其中最容易被忽略的,是蓝色申报的核准申请。需要说明的是,这在法律上并非强制提交的义务,不提交就自动成为白色申报,属于「可自行选择」的申请(但因其是节税优惠的前提,实务上几乎所有公司都会提交)。蓝色申报包含「亏损结转扣除」等机制,可将亏损结转至以后各期,与将来的盈利相抵,从而降低税负。由于设立首年度容易出现亏损,为了从第1期起就能适用蓝色申报,在期限内提出申请就显得格外重要。一旦超过期限,该期便无法使用蓝色申报,也就享受不到结转扣除等好处。

此外,除上述申报外,视工资的支付方式,还可以另行提交「关于源泉所得税纳期特例核准的申请书」等文件。究竟需要办哪些申报,会因事业内容与有无员工而异,因此边与税理士确认边推进较为稳妥。

赴日展业需注意的要点②——申报的「期限很短」

日本在设立后的各项申报,期限都很短,例如「自设立起2个月」「自开设起1个月」;而且有些申报需要向国家(税务署)与地方(都道府县·市町村)双方提交。若与海外总公司确认往返耗时,期限转眼就到。因此,从一开始就把设立后的申报纳入公司设立的整体时间表,至关重要(→「同时并行·段取り」一文)。

每期需缴纳的主要税金——法人税与地方税

公司一旦产生利润(所得),每期(按事业年度)就会产生以下税金。大致分为向国家缴纳的法人税等(国税),以及向都道府县·市町村缴纳的地方税。先用表格列出主要税目。

税目 区分 税率·负担的大致标准 备注
法人税 国税 原则为 23.2%。资本金1亿日元以下的中小法人,年800万日元以下的所得部分适用 15%(限时措施),超过800万日元的部分为 23.2% 15% 属于租税特别措施法的限时措施,适用至2027年(令和9年)3月31日之前开始的事业年度
防卫特别法人税 国税(新设) (基准法人税额 − 每年500万日元)× 4% 自2026年(令和8年)4月1日以后开始的事业年度起适用。多数中小企业税额为0日元,但即便为0日元也仍须申报
地方法人税 国税 法人税额(课税标准法人税额)的 10.3% 名称中虽有「地方」二字,却是向国家缴纳的税
法人居民税 地方税 法人税割+均等割。均等割即使亏损也照样产生。资本金1,000万日元以下时约为每年7万日元,若为3,000万日元则约每年18万日元 均等割随资本金·员工人数而增加(道府县民税+市町村民税)
法人事业税·特别法人事业税 地方税 按所得等课税 资本金超过1亿日元的适用外形标准课税,即使亏损也要课税

法人税的本则税率为23.2%。资本金1亿日元以下的中小法人,年800万日元以下的所得部分适用15%的优惠税率;但这是限时措施,适用至2027年(令和9年)3月31日之前开始的事业年度为止。这里有一个针对外国法人的陷阱:股份被资本金5亿日元以上的大法人100%持有的子公司,有可能被排除在这项面向中小法人的15%优惠税率之外。拥有大型母公司的日本子公司,切勿一见「属于中小」就断定适用15%。

自2026年4月起,新设了防卫特别法人税。这是在法人税额之上加征的附加税,计算方式是:以(一定税额扣除前的)基准法人税额减去每年500万日元后的余额,再乘以4%。若作为基准的法人税额在每年500万日元以下(课税所得大致在2,400万日元左右以内),税额即为0日元,多数中小企业实质上不会产生负担。但请注意,即使税额为0日元,仍被要求进行申报。

除此之外,针对利润还会产生:地方法人税(法人税额的10.3%。与名称相反,是向国家缴纳的税)、法人居民税、法人事业税、特别法人事业税。其中特别值得记住的,是法人居民税中的「均等割」(按资本金与员工人数定额征收的部分)。它即使没有盈利(亏损时)也必须缴纳。金额随资本金等的数额与员工人数的区分而变化:资本金1,000万日元以下时约为每年7万日元(道府县民税约2万日元+市町村民税约5万日元);而为取得经营管理签证将资本金定为3,000万日元的公司,则落入「超过1,000万日元」的区间,大致为每年18万日元。「亏损就不用缴税」这种感觉,在日本行不通。

把上述税金全部合计后、针对利润的综合税负,称为「实效税率」。它会因自治体与资本金而异,无法一概而论;作为大致标准,中小法人约为33〜35%,大企业约为30〜31%左右(2026年4月以后因防卫特别法人税的加征,大企业大致升至31%出头)。这终究只是一个区间与参考值,准确的税额因公司而异。

申报·缴纳的期限,法人税·地方税·消费税均以事业年度(课税期间)结束日的次日起2个月以内为原则。例如3月决算的公司,期限就是5月底。通过提出申报,还可将法人税等的申报期限延长1个月;消费税也可通过另行申报获得同样的延长(延长的是申报期限,缴纳的处理另有注意事项,详情请向税理士确认)。一旦超过期限,可能产生加算税、滞纳税等处罚。

赴日展业需注意的要点③——存在「亏损也要缴的税」

在海外,「没有利润就不缴法人税」是常态;但在日本,即使亏损也要缴纳法人居民税的均等割(资本金3,000万日元时约每年18万日元),若属于消费税的应税事业者,消费税的缴纳义务同样存在。正因为设立首年度容易亏损,才更需要把这类「亏损也照样发生的固定税负」,事先纳入最初的资金计划。

消费税基础——外国子公司为何容易「首年度即课税」

消费税是对商品与服务交易征收的税,标准税率为10%,餐饮食品等部分商品适用8%的轻减税率。公司从销售时代收的消费税中,扣除采购与费用支出时已支付的消费税,就差额部分进行缴纳(应税事业者的情形)。申报·缴纳与法人税等相同,为课税期间结束日的次日起2个月以内。

这里有一点外国法人尤其应当知晓。在日本,新设立的法人由于设立第1〜2期没有基准期间(作为判定依据的过去期间),原则上可免除消费税(即免税事业者),这是一般情况。但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从第1期起就成为消费税的应税事业者。

  • 设立时的资本金在1,000万日元以上(→ 自第1期起即为应税事业者)
  • 母公司等(支配方)的应税销售额超过5亿日元,或销售·收入的合计额超过50亿日元(自2024年〔令和6年〕10月起,判定时将境外部分也一并计入)——作为「特定新设法人」,自第1期起即为应税事业者

在外国法人的日本子公司中,为取得经营·管理在留资格(经营管理签证)而需要3,000万日元资本金的情形相当常见,这样自然就符合了第1项的「资本金1,000万日元以上」。也就是说,外国法人的日本子公司通常从设立首年度起就是消费税的应税事业者;日本国内创业公司常见的「最初两年左右免征消费税」这一好处,基本上无从指望。若再拥有大型母公司,还可能同时符合「特定新设法人」。这一点,直接关系到首年度的纳税与资金周转计划。

与消费税相关,还有一项需要掌握的是发票制度(合格发票等留存方式,日文称「インボイス制度」)。该机制于2023年(令和5年)10月1日启动:要抵扣采购时已付的消费税(进项税额抵扣),原则上必须留存「合格发票」。而要开具合格发票,需登记成为「合格发票开具事业者」,一经登记即成为应税事业者。此外还有针对自免税事业者采购的过渡措施,以及面向小规模事业者的减负措施(即所谓「两成特例」)等,这些都是有比例与期限规定的限时措施;由于内容会随时期变化,最新的处理方式请向税理士确认。本文仅作入门性说明。

另外,在以出口为主的事业中,消费税的退税对资金周转极为重要。因为出口交易的消费税免征(0%),而在日本国内采购时支付的消费税,可通过申报获得退还。二手车出口等以出口免税与退税为事业核心的情形,其详细解说,留待今后的分行业案例篇(例如:美国汽车公司在日本设立二手车出口据点的案例)。

赴日展业需注意的要点④——「最初两年免征消费税」多半用不上

在日本国内,新设法人有时最初可享有长达两年左右的消费税免税事业者身份,但外国法人的日本子公司情况不同。为了经营管理签证而将资本金定为3,000万日元,就符合「资本金1,000万日元以上」,从设立首年度起即为应税事业者。若拥有大型母公司,还可能同时符合「特定新设法人」。请以「首年度就要申报·缴纳消费税」为前提来制定计划。

与海外相关的税务——需要专业判断的3个领域

在外国法人的日本子公司中,还会出现无法仅在日本国内了结的国际税务议题。这些领域专业性都很强,切忌贸然深入。本文仅让您知道「存在这类议题」,具体的探讨建议交由税理士处理。

  • 转让定价税制:与海外关联公司(母公司等)之间的交易价格,须与同第三方交易时的条件相同(即独立交易价格)。若定价不当,日后可能引发课税问题。
  • 向海外母公司分配股息时的源泉扣缴:日本子公司向海外母公司支付股息时,依日本国内法原则上须源泉扣缴20.42%。不过,依租税协定有可能获得减免(例如在日美租税协定下,视持股比例·持有期间等要件,可能适用0%·5%·10%等)。具体税率取决于对方国家·协定·持股比例,而要享受减免,须提交规定的申报文件(「关于租税协定的申报书」)。
  • 全球最低税(支柱二):对于合并营业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自2024年度起分阶段引入了适用15%最低税率的机制。若母公司为大企业则需留意;对一般的中小企业,通常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以上各项,在金额与要件的判断上都需要高度的专业知识。「与自家公司究竟相关到什么程度」,会因母公司的规模·交易的内容·股息的方针而大不相同,因此尽早咨询税理士、把需要探讨的事项梳理清楚,会更为安心。

赴日展业需注意的要点⑤——股息的源泉扣缴与租税协定

向海外母公司分配利润时,若因「在本国免税」而忘记源泉扣缴,在日本可能被指出漏缴。国内法原则上为20.42%,但只要在支付日的前一日之前提交租税协定的申报文件,就有可能获得减免。股息的时机与协定的手续,事先与税理士一同设计较为稳妥。

税务由合作税理士负责——以单一窗口,避免设立·在留资格与税务割裂

如前所述,日本的税务,议题横跨设立后的申报、每期的报税、消费税乃至国际税务,而且与公司设立(登记)·在留资格(签证)·劳务等其他手续紧密相连。举例来说,「资本金定为多少」既是经营·管理签证的要件(3,000万日元),同时也牵动消费税应税事业者的判定(资本金1,000万日元以上),还关系到公司设立的诸多议题。若把税务单独割裂来考虑,就容易漏看这些横向的关联。

行政书士法人TOUCH,作为专精国际业务的行政书士法人,从整体上梳理赴日展业所需的实务,并与合作的税理士·社会保险劳务士·司法书士等协作,以单一窗口为您提供支援。税务本身由合作的税理士负责,登记由司法书士、劳务由社会保险劳务士、在留资格·许认可由行政书士承担。TOUCH则横向统观全局,理清顺序与分工并管理进度,避免公司设立·在留资格与税务·劳务彼此割裂。我们同样支持与海外总公司的多语言沟通。

先从免费咨询开始(STEP 0:免费咨询)

不妨从理清「在日本会产生哪些税·何时产生」「就自家公司的情形,首年度该准备些什么」开始。行政书士法人TOUCH为您免费提供首次咨询(STEP 0:免费咨询)。我们会了解您的现状与展业计划,为您介绍包含税务在内的所需手续全貌,以及与合作税理士·专家协作的推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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この記事の監修者

行政書士法人タッチ 代表行政書士

湯田 一輝

専門分野
外国人ビザ(在留資格)・帰化
主な取扱業務

・外国人在留資格申請、帰化
・対日投資に関する支援業務
 (経営管理ビザ,対日投資コンサルティング等)
・外国人材の雇用、技能実習監理、特定技能登録支援業務

開業以来、国際業務を専門とし、
年間1,000件以上の在留資格・帰化実務に対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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